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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南京市企業申報第二批江蘇省綠色工廠政策盤點如下,關于此次申報時間和條件要求如下,江蘇省綠色工廠執行國家綠色工廠標準及相關要求。鼓勵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優先在需要進一步加強綠色發展水平的行業中選擇一批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指導其按要求開展綠色工廠的創建工作。有需要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聯系小編為您在線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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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推薦要求
江蘇省綠色工廠執行國家綠色工廠標準及相關要求。鼓勵各設區市根據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優先在需要進一步加強綠色發展水平的行業中選擇一批基礎好、代表性強的企業,指導其按照《綠色工廠評價通則》(GB/T 36132 -2018)等要求開展綠色工廠的創建工作。滿足條件時由企業對照相關標準或要求進行自評價,自評價合格的企業自行委托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參照工信部規定的程序開展現場評價并出具第三方評價報告,評價合格的企業按程序向當地工信局提出申請。
南京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時間
各設區市要指導企業和第三方機構客觀公正地評價綠色制造情況,第三方機構要按《第三方評價機構在江蘇省評價情況總結報告》要求,將近年來在我省開展的評價工作進行總結,對在評價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問題和好的經驗做法進行梳理,對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提出意見建議,一式一份于6月30日前報我廳。各地要加強典型經驗的總結和宣傳,充分發揮示范帶動效應。
申報企業需列入2021年度綠色工廠創建培育計劃名單中,各設區市上報企業數量不得超過《綠色工廠創建控制指標數》明確的數量,并對評價合格的企業進行初審,填寫《綠色工廠推薦匯總表》,于6月3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的自評價報告和第三方評價報告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含電子版),行文上報我廳。
南京市省級綠色工廠申報條件
(一)規范了綠色工廠術語定義。針對“綠色”概念混淆、范圍模糊的現狀,標準對綠色工廠的定義進行了規范,即實現了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廠。同時對評價活動涉及的“綠色產品”“相關方”等重要概念進行了規范說明。
(二)明確了綠色工廠基本要求。綠色工廠應在保證產品功能、質量以及生產過程中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優先選用綠色原料、工藝、技術和設備,在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績效等方面滿足要求,并進行持續改進。另外,明確了綠色工廠的基礎合規性與相關方要求,強化了工廠最高管理者在綠色工廠創建過程中的領導作用,以及綠色工廠運行層面的管理機制、規劃目標和教育培訓等。
(三)建立了綠色工廠評價指標體系。從綠色工廠的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績效等方面,分維度明確具體的指標體系、指標要求和指標計算方式。并采用容積率、綠色物料使用率、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等12項指標,明確了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具體績效要求。
(四)提出了綠色工廠評價要求和方式。開展綠色工廠評價,宜根據各行業或地方的不同特點制定評價導則,并制定相應的具體評價方案。綠色工廠評價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組織實施,當評價結果用于對外公開時,則評價方至少應包括獨立于工廠、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組織。實施評價的組織應采用多種方式進行評價,并確保證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以上,有需要咨詢申報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單位可以聯系臥濤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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